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制度:法定异议期内对初审公告商标提反对意见及商标局审查决定
产品介绍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
详细说明
<p>商标异议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异议期限内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请求商标局不予注册。商标局经审查依法作出准予注册、不予注册、部分商品(服务)不予注册决定的制度。</p>
产品标签
商标异议
法定异议期限
商标局
初步审定
公告商标
反对意见
不予注册
准予注册
部分商品服务
审查决定